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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《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》全新二级目录

2021-05-27

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、投标企业、配送企业:
 
  根据《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》(浙医保发〔2021〕10号)和《关于开展首批<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>产品报名等事项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经医疗机构申报、专家会论证等程序,现将全新二级目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。
 
  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(工作日)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。
 
  联系人:医用耗材采购科,电话:0571-86401857。
 
  联系地址: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(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,三号楼)。
 
  附件:
 
 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
 
  2021年5月25日